在乡下建一所房屋,需要下列程序:提交一份《农村个人建房申请、审核表》,提交申请、审核表;由所在村民委员会签字,并盖上印章;向镇政府相关部门申报,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踏勘,批准建设;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住房建设的报名表,审核;办理《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》,交县城乡规划局审核。
老家修房子需要什么手续
在乡下建一所房屋,需要下列程序:
1、提交一份《农村个人建房申请、审核表》,提交申请、审核表;
2、由所在村民委员会签字,并盖上印章;
3、向镇政府相关部门申报,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踏勘,批准建设;
4、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住房建设的报名表,审核;
5、办理《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》,交县城乡规划局审核;
6、建房户须向镇政府提出竣工验收的申请;
7、由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签发房屋竣工验收证书;
8、向国土资源局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20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、消灭,在法律上的登记生效;除非有法律的规定,否则没有注册,否则不会产生任何效果。自然资源依法归属国有,其所有权可以不予注册。
农村自建房要准备些什么材料,
1、户主申请书,说明申请的理由、土地的大小、类型、家庭情况、村、社签字;
2、户口本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;
3、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必须在规划范围内,《村、镇规划选址意见书》必须在规划之外提交;
4、原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》的复印件;
5、建房户其他地方没有土地使用说明,由村主任、驻村干部签字,一户不得有多户;
6、分家没有财产的,应附分家协议原件;
7、在公路边盖房子,要有公路管理部门的明确意见;
8、涉及河道的,必须由水利部门提出明确的意见;
9、实地勘察地质灾害的意见;
10、对新办宅基地的农户,应由申请人自愿放弃原有居住土地,并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搬迁安置协议;
11、房子的转让只能是一套房子,并且搬家到了其他地方,需要村委会、村镇出具的签字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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