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司法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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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7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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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用户 回答于2023-07-18

①竣工验收的安排,由建设单位来安排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作业,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。②验收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小组,验收小组的组长应为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办人。验收小组的副组长必须由至少一位具有工程技术能力的人担任。验收构成员由建造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、建造单位项目担任人、建造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测、规划、施工、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能担任人或质量担任人组成,施工单位还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小组。在验收组中,必须有土建和水电安装方面的专业人员。

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

1、竣工验收的安排,由建设单位来安排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作业,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。

2、验收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小组,验收小组的组长应为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办人。验收小组的副组长必须由至少一位具有工程技术能力的人担任。验收构成员由建造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、建造单位项目担任人、建造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测、规划、施工、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能担任人或质量担任人组成,施工单位还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小组。在验收组中,必须有土建和水电安装方面的专业人员。

3、竣工验收标准是指国家和上海市制定的强制性标准,包括目前已有的质量验收评定标准,施工验收标准,经过审查的计划文件,以及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标准等。

房屋验收不合格,买受人采取的补救措施有哪些

1、付诸实践。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,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有问题,只要经过加固等可以修复,并保证建筑物安全,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。

在此基础上,笔者对此问题进行了探讨。但是,要对违约方能否继续履行以及继续履行的理由进行考量。如果违约方确实无法继续履行,或者继续履行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等,都不宜采取此种补救措施。

2、解除契约。如果房屋的基础、主体结构等存在质量问题,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,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。解除权是一种较为严格的权利义务,它是指在无法律或协议依据时,禁止一方当事人随意解除合同的一种权利义务。

3、支付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。如果出卖人交付的房屋质量不合格,那么,买受人无论是请求实际履行或者解除合同,都不会影响到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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